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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认定系列图解(1):汇总缴纳消费税审批

发布日期:2015-09-10 00:00:00  阅读次数:0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啥材料?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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