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高品质服务
联系电话

商标知识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400-600-5982

  • 公司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广州正穗财税咨询代理记账

  • 物业租赁:广州正穗财税咨询物业租赁

  • 网站建设:广州正穗财税咨询网站建设

  • 外资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外资注册

  • 商标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商标注册

  • 电子邮箱:zhengsui888@163.com

  • 公司总部:
    广州天河区车陂大岗路2号联合社区1B栋2楼整层(车陂BRT)020-82578992

  • 天河分部:
    广州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二楼C202(珠村公园对面)020-82178332

  • 正穗大厦招租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三楼A315(珠村公园对面) 020-82178332

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知识 > 看点:广州市白云区促进专利授权奖励暂行办法

看点:广州市白云区促进专利授权奖励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02-14 00:00:00  阅读次数:0

商标、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代理看点:广州白云区专利申请代办需要看到的一些条例:


广州白云专利申请

广州市白云区促进专利授权奖励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兴区战略的全面实施,鼓励发明创造,提高专利技术创新水平,引导企事业单位成为我区自主创新的主体,鼓励更多职务发明的产生,推动政产学研相结合,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穗府[2006]5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依本办法申请奖励:
(一)授权的专利必须是职务发明,并且第一申请人必须在我区行政辖区内依法经营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二)专利技术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显著技术创新特征和广阔市场开发前景;
(三)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明确。
第三条  奖励的专利范围:
(一)申报年限内获得授权的国内和港澳台发明专利;
(二)申报年限内获得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三)申报年限内获得授权的国内外观设计专利;
(四)申报年限内的PCT专利申请;
(五)申报年限内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
授权的时间以授权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以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申报年度。
第四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奖励
(一)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具有显著的技术创新特征、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
(二)我区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重大发明专利,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实施效果显著的发明专利;
(三)国家、省、市重点扶持的企事业单位产生的职务发明专利;
(四)已实施产业化的专利;
(五)申报单位已形成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第五条  奖励的等次、名额和额度:
(一)特等奖一名,奖金5万元。
(二)一等奖两名,奖金各3万元。
(三)二等奖四名,奖金各2万元。
(四)三等奖十名,奖金各1万元。
第六条  奖励的条件:
申报单位申报奖励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多个奖项条件的,可按最高档次申请授奖。受理单位对所有申请进行计分排序;积分相同的,根据第四条优先排名,草拟奖励名单上报区政府确认。
(一)特等奖申请基本条件:
1、申报年度授权专利十五项以上。
2、申报年度比前一年度新增PCT专利申请三项或新增发明专利授权四项。
(二)一等奖申请基本条件:
1、申报年度授权专利十项以上,十五项以下。
2、申报年度比前一年度新增PCT专利申请两项或新增发明专利授权三项。
(三)二等奖申请基本条件:
1、申报年度授权专利五项以上,十项以下。
2、申报年度比前一年度新增PCT专利申请一项或新增发明专利授权两项。
(四)三等奖申请基本条件:
1、申报年度授权专利三项以上,五项以下。
2、申报年度比前一年度新增发明专利授权一项。
第七条  奖励计分方法
每一独立法人作为单独的计算单位。奖励计分按每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算1分;每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算2分;每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算5分;每件PCT专利申请算10分计算。同一专利不重复计算。
每一奖项单独排名,受名额所限不予授奖的,受理单位自动将申请单位列入下一档次奖励排名。
第八条  办理程序与申请材料
(一)申报单位每年3月1日-31日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上一年度的奖励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奖励须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白云区专利奖励申请表》;
2、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已授权的国外专利,提交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发票以及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PCT专利,提交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发票以及PCT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在受理部门核对后退还申请人。
第九条  申请奖励的单位,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获取奖励的单位,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采取限期纠正、撤销奖励、追回奖励资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当事单位奖励申请等措施。
第十条  受奖单位应从奖励金中提取适当比例作为发明人的奖金。
第十一条  白云区促进专利授权奖励的奖金由区科技和信息局在科技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白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www.zhengsui.com.cn/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